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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2012年1月1日 2 条评论

2012年1月1日星期日

2012这么快就到来了,

我曾经告诉那些谈论世界末日的人,

我已经调整了末日的时间,

放到了我死以后,

呵呵;

不信什么玛雅,

不信什么世界末日,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

每年都这样想,

每年似乎都没什么变化,

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虽然在进步,

但总跟预想差距甚远,

能摆脱这个怪圈吗?

不知道,

但凡新的到来,

总是希望满满,

有希望也好,

只是不要太对自己伤感,

对自己好一点,

对别人好一点,

对社会好一点,

继续思自己所想,

继续做自己所想,

回首2012,

更希望没有太多的遗憾 ,

更希望没有太多的抱怨,

更希望自己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

更希望自己快乐、幸福。

希望在心,

努力在身,

平淡不是碌碌,

默默不是无为,

脚踏实地,

好好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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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妈妈养儿一岁半只花4000元”经不起推敲

2011年11月28日 3 条评论

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

《楚天都市报》2011年11月26日A12版,报道了一篇文章”80后妈妈养儿一岁半只花4000元”,看了以后感觉像假新闻,至少记者没有认真思考,这个4000元是经不起推敲的。

谁照看孩子?不请月嫂可以,但是孩子到一岁半总是要有人看着吧?如果保守的以雇人1200元/月计算,这就是2.16万元。如果是胡玉兰女士自己看,也等于减少了收入,以月薪3000元计,18个月是5.4万。就是说最起码,在照顾孩子这方面还要支出数万元。如果有人说,家里老人看,那么这样的事实能够仿效的人有限,也不具有普遍意义。

算一下她列出的开销(文中列出的)

支出项目

价格(元)

怀孕期间的孕检

1210

医院顺产

650

新的衣服

550

纸尿裤

500

推车、伞车、三轮车

300

游戏学习机

250

总计

3460

 

也就是说,这些提到的东西用了3460元,还有540元,用于孩子的其他支出,”6个月以后开始喂辅食”,也就是喂了12个月的辅食(暂且这样认为),每月花销45元,每天孩子吃掉1.5元,可能吗?这样的孩子能长成什么样,真是很难想象,不是虐待吧?

总的看,4000元肯定不止,上万元肯定是有了,只是多的不想算,攥个噱头而已,新闻啊,真实性都不具备了。

真是很想让《楚天都市报》深入报道一下。结论记者无知,混淆视听。

参考资料:

80后妈妈养儿一岁半只花4000元 http://ctdsb.cnhubei.com/HTML/ctdsb/20111126/ctdsb1573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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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卖房可能根本不能过户

2011年11月27日 没有评论

2011年11月27日星期日

新闻陈光标要以”5年前的价位再打九折的价格”销售,看上去很不错,但是根据我的经验,要是真的认死理就是这个价格就是成交了也过不了户。

为什么呢?因为房产局有个评估,如果你的售房价格明显低于它的评估价,它绝不承认你的交易是真实的,除非你按房产局给你评估的房产价值交税,交费用。

所以,用五年前的价格再打九折,在房产局那里很可能要按照现在的价格交税费,否则不给过户。过户时,坚持这个价格交易是正确的交易的,很可能不会给过户。

刚写完就看到一则报道,北京堵二手房交易逃税漏洞 按评估值计税,呵呵。

参考资料:

陈光标推”九折卖房计划” 评:让利并非有想象般高调 http://news.sina.com.cn/o/2011-11-27/174323533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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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示”应从新任科级领导开始

2011年11月21日 没有评论

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财产公示、禁止拥有国外资产、禁止裸官应从现在开始,从新任科级领导开始。

1 反腐是个长期的过程,不可急于求成

反腐是个长期的过程,在目前情况下,如果没有剧变不可能一蹴而就解决这个问题,而剧变几乎不可能,所以反腐必须循序渐进不断深入,切忌一下子搞出很多反对者。这样也许心好,但会办错事,也许不等反腐成功,先没了权力。就像康熙,如果一开始不忍,直接与鳌拜对抗,没准就会被废掉,汉质帝下场就是前车之鉴。

2 从新任科级领导开始阻力小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多数人的心态。如果目前让所有人都公示,必然会有很多反对意见,阻力很大。而从新任科级领导开始,对处于领导岗位的人没有太多关联,反对声要小很多很多,容易实施并达到目的。

3 循序渐进由科升处及其他,构造主流氛围

先科级公示,五年期强力推行,下一个五年期扩大到新任处级干部财产公示。可保证10年内新任官员都相对干净。并能让财产公示制度为常例,深入人心。这样氛围已成,财产公示的趋势不可变,无论后任如何都不可能再开倒车。

4 下净变上净

最底层的干部干净了,上层也就不敢造次了,如此二十年,公务员队伍当相当廉洁,其他的事情更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

当然这一切有赖于最高层持续想反腐,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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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南苏丹共和国成立

2011年7月10日 没有评论

2011年7月10日星期日

7月9日,南苏丹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从此原来的苏丹南部正式成为了一个崭新的国家,一个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决定自己事物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几个民族由此应该能开始一种和平、和睦、友好的新的生活状态,真的应该祝福他们。新的国家,多年战乱,多年屠杀,无数人流离失所,无数人长眠永世,现在终于可以好好的重新建设这个地方了,希望他们能够很快的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好,过上自由、幸福、快乐的日子。为南苏丹人民祈福。

关注苏丹起源于曾经的达尔富尔问题,大屠杀,恐怖。更可悲的是国际上竟然有人支持屠杀者,臭味相投吗?

最近关注苏丹,在于看到一本书《什么是什么》,描写一位苏丹的”迷途少年”从屠杀开始到移民到美国十几年的经历,可见苏丹冲突之惨烈,穆斯林极端分子之残酷,苏丹政府之无耻。

不过现在终于好了,非常好了,世界有联合国,有民主国家管管事,还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祝福他们,也祝福自己。

 

参考资料:

南苏丹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 萨尔瓦-基尔任总统 http://news.qq.com/a/20110709/000635.htm

《什么是什么》 [美] 瓦伦蒂诺·阿沙克·邓口述 戴夫·艾格斯著 陈伟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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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杀人动机心理分析

2011年4月14日 没有评论

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药家鑫杀人灭口,竟然有人同情,我试图分析一下药某的心理。(本篇纯属没事瞎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1 什么情况才可能想逃避车祸责任?

一般情况下,都知道车祸不能逃避,抓紧救伤者、保护好现场,这是驾照考试中都要考的内容。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让司机首先想到跑,逃避责任呢?无非是车有问题(盗抢车辆)、无证驾驶、饮酒吸毒、车上载有违禁品(毒品)、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行踪等情况。就是有比单纯驾车肇事更大的法律责任的时候才可能逃离现场。

那么药家鑫出车祸,撞了人,第一反应就是一定要逃避责任,那么他一定有上述几种”将比单纯肇事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所以为了掩盖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他就想到了就两个人知道这件事,张妙和药家鑫,张妙死,就剩下天知地知药知了,所以,药家鑫回到车上,拿出刀,杀了张妙,然后逃跑。

药家鑫的动机,就是掩盖比驾车肇事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当时为了这个比肇事更严重的违法行为,他已经什么都做得出来了,正因为如此,药有足够的杀人动机,并且不是激情,是预谋,在撞了人之后已经谋定要掩盖这个车祸,那么杀人是最好的方法。

2 怎么会再撞另外2人?

药家鑫已经通过杀人掩盖了第一次车祸,那么他心理既高兴又担心,高兴前一件事已经被摆平了,担心的是别有人再追上来。所以他现在的目标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到家,把车一藏,睡觉,就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在荒郊野外,死个人,恐怕也不能查到是他这辆车。(无辜的杀人这样的案子最难破,因为缺乏线索)

但是,也正因为恐慌,也有可能有毒品之类的神志不清,反正是这个车是开不利索了,又撞了人,这下是两个,灭口不可能了,只能跑掉。

很可惜,人民的力量是大的,结果被截住,没跑成。

纵观两次撞车,都是想避开这个肇事的事实,其中必然有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

3 只承认第二次撞人,很有经验,是惯犯

第二次撞人,被带到警局,但其很沉着冷静,只承认这一次,对上次一撞人杀人灭口只字不提,这是10月20日晚。而22日警方调查时药仍然没说撞人杀人灭口的事情。到23日才向专案组供认。

由此,药家鑫绝不是一般人,能够多次隐瞒事实真相,一个初犯是不可能做到这样沉着冷静的。其内心之狡诈可见一斑。完全是非常有经验的,抓到哪一起是哪一起的,没抓到的就是我没干。

 

纵观药家鑫的作为不值得任何的同情,其心理是非常邪恶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4800971.htm#sub48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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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不死,杀人灭口将成为社会常态

2011年4月13日 没有评论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药家鑫不死,杀人灭口将成为社会常态。

药家鑫做了什么?那就是杀人灭口。张妙既是车祸的受害人,也是车祸的证人,张妙记录车牌号完全是正常的,可是药家鑫做什么了?他杀了证人,自以为,人死了,死无对证,他就可以逍遥法外了。这是什么行为——杀人灭口!!!

如果连杀人灭口的人都罪不至死,那么这个社会还要法律作什么?

药家鑫不死,今后将有无数个药家鑫站出来,凡是遇到问题,与其留下受害人、当事人,证人,不如直接杀人灭口,哪怕被抓住也可以按激情杀人而不死,那么还有可能不被抓住呢?没人作证也许可以逍遥法外。那么会促使更多的人去杀人,去灭口,因这样才能让自己最大可能的逃避罪责,逃脱死亡。

所以,杀人灭口的药家鑫必须严惩,必须死,才能让人知道不能杀人灭口,心存侥幸。否则,以此为榜样,杀人者将有恃无恐,杀人将成为社会常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4800971.htm#sub48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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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看安理会决议案中文版

2011年3月5日 没有评论

2011年3月5日星期六

查看安理会决议案中文版,在如下网址:http://www.un.org/chinese/documents/scres.htm

应该认为,联合国网站贴出来的不会有删节,如果删节了很容易被人看出来,所以还比较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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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对待希望病人等下班死的医生

2011年2月28日 没有评论

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

网上对希望病人等下班死的医生批评众多,但是我想还是宽容一点对她不好吗?从这次事件如果对她是个提醒应该更好吧。

1 此医生工作上没有失职,不应该对她特别的指责

该医生虽然说了这些话,但是她在工作上没有失职,”殡仪馆电话都问好了”看她还是挺负责的,如果她因为态度问题导致工作失职,为了睡好觉提前结束病人生命,那么她要付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纵观事情的全部,没有人指出她工作的失职,那么对于一个工作合格的医生就不要去指责了,她说是有她的原因的。

2 医生仅仅是发个牢骚,没有特别的追究的必要

医生仅仅是发牢骚,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很大的压力,都发过牢骚,估计发的比这个严重的多的有很多。医生只是希望病人迟点死,没有其他的。我们平时干工作不顺利有多少人说过”气死了”,那你自己真的准备死吗?有多少人骂过其他人,例如”整死”之类的话也不罕见,那么每个说了这些的人都要为此承担责任吗?有的时候是人压力大的一种发泄,指责医生的人,你们自己说没说过狠话?你们自己怎么不因此在网上批一下自己,让大家一起攻击一下你呢。

牢骚、发泄,很正常的东西,不要上纲上线的。

3 如此攻击说真话的人,那么还有人敢说话不?关键在于把牢骚的原因找到

如果因为这样以后人们再也不敢说话了,会怎么样?别人发牢骚,我们需要解决的是发牢骚的原因,让人们不发,或者少发牢骚。医生发牢骚的原因可能有几点,其一,房间冷,所以睡觉很不舒服;其二,如果病人半夜死医生会做很多事情,那么是不是会延长其工作时间,是否会得到补偿;其三,医生工作是不是完全按劳动法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也许还有其他的因素吧,把一些能解决的问题解决掉,可能就会少些牢骚,多些努力。解决问题最好从根儿上解决。

每个人都有有怨言的时候,宽容对待女医生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等我下班再死 http://baike.baidu.com/view/52703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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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腐败案怎能跟民营企业挂钩

2011年2月27日 没有评论

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

据报道,”目前中纪委已初步证实刘志军与丁书苗等人通过暗箱操纵铁路项目招标,向中标企业收取目标定额2.5%-4%的中介费,共计8.22亿元。”。报道中一个可怕的问题在于点名指出”据介绍,两年多以来,监察部先后三次收到审计署审计移送处理书,反映的都是相关民营企业通过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收取巨额中介费等问题。”。

为什么要点名说”都是相关民营企业”?耐人寻味。

企业,应该不分民营,非民营,都是中国的企业,而这里特别强调是民营企业说明了两个问题:

1 中央国家机关的某些人对民营企业戴有色眼镜

企业无论所有制性质,都是国家经济体的一份子,不能单独强调其中一部分和其他部分不同,正因为有人戴了有色眼镜,对民营企业看不上眼,才可能把受贿定性为民营企业的问题。我们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年,本应该企业都是同等国民待遇,但是可以看出来,国企、民企之别还是在某些人眼里面根深蒂固,不知道他们怎么学的市场经济,如此还是政府部门其能力和水平值得怀疑。

2 强调民营企业是不是收拾民营企业的口实?

强调民营企业,那就意思说国企没问题呗,所有责任推向非国有企业。可是以前其他人收国有企业的贿赂的时候怎么没人站出来强调是国企呢?由此,按以前曾经发生过的,先舆论准备,然后实施……,现在通过舆论准备,民营企业靠不住,容易让我们的优秀干部失足,那么以后是不是有理由在铁路领域驱逐民营企业,直至全国范围内政府项目驱逐民营企业?难说啊。

 

 

 

参考资料:

刘志军案涉铁路项目中介费达8.22亿 http://news.163.com/11/0226/10/6TQII6D7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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