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3日星期日
今天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最后的致意 新探案》,这本书确实比较有趣,有些案件确实不是一般人能破的。
福尔摩斯首先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也就是本身必须是杂家,这样通过疑点或者物品等就能联想到一些东西,这样对破案思维的扩展有很大好处,而若局限在狭小的范围内则不会很快找到关键点。
其次要有很完善的推理能力,能够缜密分析,联系各个已知的事物,知道自己需要从哪方面入手,需要哪些证据,最终把作案过程严谨的勾勒出来,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有这两点福尔摩斯才能不断的用智慧破获那些非常棘手的案件,确实令人钦佩。
参考资料: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最后的致意 新探案》 [英] 阿瑟·柯南·道尔著 赵梅君译 华夏出版社
2011年2月5日星期六
为什么只能看,不能救火?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着火的疑问。
本人不是专业人员但是考虑了一些灭火的问题,我认为这个大火是能扑的。
所有报道中几乎都是这样写的”记者凌晨1点多赶到现场时南面152米高的B座已经完全燃烧,数百名群众在现场围观,200多辆消防车和警车集结在周边待命。但由于现场的云梯车高压水枪只能喷射到10层左右,以上的火势无法控制只能看着烧。”。
令我奇怪的是大楼内部不是有消防系统吗?应该也有消防栓。那么我的办法就是消防栓接上水管,从窗户里面往楼外墙上喷水,这个应该是非常安全的方法,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采用呢?只能看着燃烧吗?
除非是,楼里面的消防栓根本就不好使,要不就是灭火的人员没有这个头脑。现在不都是说有应急处理预案吗?为什么有这么高的楼,却没有应急预案呢?责任在谁?
反观911事件,美国消防队员英勇救援,真是天壤之别啊。
参考资料:
沈阳一家五星级酒店发生大火 人员伤亡情况不详 http://news.sina.com.cn/c/2011-02-03/032321913620.shtml
2011年2月5日星期六
我出山了,今天,又开始打羽毛球了。
感觉不错,胳膊腿还没有很退化,还能跑一下,跳一下的。还能知道怎么握拍,还能把球打过去。呵呵。
自从夏天的时候扭伤了髋关节和膝关节,就试着打了一次,感觉不好,后来就暂时挂拍了,呵呵,看别人打球真的心里着急。不过伤要养的彻底一些,避免反弹。现在大约五个月了吧,一切都很好。
从现在开始可以经常找人打球了,不一定要提高技术,但是一定要出汗,保持身体的运动状态。
2011年2月1日星期二
社会公平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而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都是跟这个公平背道而驰的,只是一少部分人受益的,而且这一部分人还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1 政府应该帮助的是最贫困的阶层
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都不是在帮助最底层的贫困人民。
能买得起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至少也算是小康之家吧?不去帮助没有房子,买不起房子的人,反而给能买得起的人提供帮助,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做法,那些人住不起100米的,也可以买的起60米的,你却帮助他们去得到100米的,如此政策如何面对根本就买不起房的人。
事实可以看到,经济适用房都给了什么人?豪车遍地的经济适用房、公务员的经济适用房……结果打着旗号,便宜了一部分政府自己或者相关的人,由此为什么提出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已经很明显了。
2 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思路本身是不公平的
房子是一辈子的东西,不是一年两年的使用期,不能用现在人的生活条件去推定他一辈子都符合保障或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一个人也许今年需要保障,按条件可以买经济适用房,但是隔一年或几年他要是发达了呢?那么这个经济适用房对他来说就是不合适的。如果他结婚、继承或其他原因变得富有了,这个房子也不适合他了。因为个体发展的不确定性,对于没有得到房子而且持续符合条件的就很不公平。按目前的政策就是一锤子买卖,买的时候符合就行,这本身对于一个可以长久使用的东西来说就是非常不公平的。
这个保障房、经济适用房的思路本身就具有极大的缺陷。
3 淡化经济适用房是对不公的一种默认
经济适用房现在都不再提了,而提出保障性住房,可是这两者的本质没有什么区别。之所以不提经济适用房,我感觉这个名字弄臭了,已经出了很多问题,就像上面说的,成了豪车的房子,公务员的房子,怎么办,不想纠正错误,那么重新起个名字吧,这样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就逐渐淡化。
而从公平起见,对于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应该得到纠正,应该重新审核当年那些人的条件,不符合的应该以诈骗罪论处。但是由于涉及到政府的很多人,就不好这样实施,所以就索性不再有这个名字。等以后保障性住房也发生类似问题,再换个名字。这是对社会不公的一种默认,是不可取的。
4 从租金补贴开始,努力实现社会公平
对于买不起房的,没房住的公民,通过政府补贴租金的方式让住者有其居。等他摆脱贫困,就可以取消补贴,这是最公平的方法了。 并且是从社会最底层最贫困的开始救助,比帮助本来不需要帮助的人好百倍。
努力实现社会公平,让人人享受社会发展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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